閱讀曾讓我感動作文
篇一:七年級作文《閱讀,曾讓我感動》寫作指導
七年級作文《閱讀,曾讓我感動》寫作指導 題目:閱讀,曾讓我感動65分,含書寫分5分)
要求:①內容真實,不得抄襲;②書寫工整,不得少於600字。③除詩歌外,文體不限。④文中不要出現真實的地名、校名、人名。
■ 名師解讀、
徐州市2014年作文考查延續瞭2013年命題作文的考查方式。作文題目在審題上沒有太大障礙,出題意圖比較明確,每個考生都能有話可說。這道作文題既考查考生的寫作能力,也檢查考生的閱讀能力和閱讀收獲。同時,也引導學生關註自己課內和課外閱讀生活的積累、思考和感悟。
審題時,應當把握題目中“閱讀”“曾”“我”“感動”這個幾個詞。
閱讀是主動獲取知識,陶冶情操,提升自我的過程。 一般意義上的“閱讀”,是指從文字和圖片等視覺材料中獲取信息。作為文藝性語詞的“閱讀”,則可虛化為“觀察”“欣賞”“品味”“神思”等。因此“閱讀”的對象可以是令人掩卷沉思的名著經典,積淀人類智慧的哲學史學等;也還可以是含辛茹苦的父母,諄諄教導的老師,親密無間的朋友;可以是讓人陶醉的大自然的花草樹木;也可以是人生的喜怒哀樂、社會的善惡美醜??
“曾”,是曾經,表示從前有過某種行為或情況,而不是現在和將來。因此,寫作內容應是發生在從前的讓“我”感動,帶給“我”深遠影響的“閱讀”經歷。
“我”,寫作主體,而不是我們,不是你,不是他、她們。一定要寫出自我的讀書經歷或生活經驗。
“感動”,受外界事物影響而引起內心激動。自己在讀書經歷中或生活經驗中的感動是什麼呢?可以是生活中或書中某個人物的命運,可是以是某部作品的思想,可以是某部作品的精彩情節,等等。要著重寫出自己內心激動的過程和程度,抒發自己的內心感受,表達自己的內心情緒。作為題目的核心詞語,敘寫單一層面的“感動”,還是多層面有梯度的“感動”,決定著考生作文立意的高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