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作合同
篇一:大型公司合作協議
合作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一、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范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咨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二、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幹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三、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四、合作范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2.it產品的市場營銷3.網絡工程4.網絡營運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後利益的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六、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