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廣播稿
篇一:交通安全廣播稿
交通安全常識
為推進我校文明交通示范學校建設,進一步提高我校學生的文明交通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社會公德意識,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對學生的傷害,每位同學必須牢記如下安全常識:
一)行走安全。 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黃燈閃爍時,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行人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註意車輛來往,不準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行走時,哪些情況最危險呢? 1)橫穿馬路很容易出危險。 2)三五成群橫著走在非人行道上,這樣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3)行走時一心兩用,邊走邊看書,或邊走邊想問題,或邊
走邊聊天,邊走邊玩……這樣做,可能車子不來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車子,因此也十分危險。
二)騎車安全 1)不滿12周歲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騎車。這是交通規則規定的。 2)不打傘騎車。 3)不脫手騎車。 4)不騎車帶人。 5)不騎"病"車。 6)不騎快車。 7)不與機動車搶道。 8)不平行騎車。 最後還要註意,在惡劣的天氣如雷雨、臺風、下雪、或積雪未化、道路結冰等情況下,也不要騎車。 三)、乘車安全 1)上車前先看清公共汽車是哪一路,因為公共汽車停靠站,往往是幾路公共汽車同一個站臺,慌忙上車,容易乘錯車。 2)待車子停穩後再上車或下車,上車時將書包置於胸前,以免書包被擠掉,或被車門軋住。 3)上車後不要擠在車門邊,往裡邊走,見空處站穩,並抓住扶手,頭、手、身體不能伸向窗外,否則容易發生傷害事故。 4)乘車要尊老愛幼講禮貌,見老弱病殘及孕婦要主動讓座。 5)乘車時不要看書,否則會損害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