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一:2016年度安全責任書(司機)
二0一六年度駕駛員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2016年度重點春運、安全生產月、各項安全專項活動)交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廣東省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防止和減少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安全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茂名市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辦法》有關規定,現茂名市神馬物流有限公司甲方)與本單位司機乙方)簽訂二0一六年度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 責任考核時間:
從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二0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時間一年。
二、 甲方安全責任項目:
一)甲方必須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安全基礎管理、司機管理和車輛管理。為司機安全行車提供全方位的管理、保障與服務。
二)甲方必須切實執行每月安全領導小組例會、每周安全職能例會、每周司機安全學習例會,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強化司機安全素質,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三)甲方必須切實執行車輛保修制度,按時執行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和保修工作,使車輛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杜絕機械事故的發生。
三、 乙方安全責任項目:
一)乙方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上級和本單位制定的各
項安全管理制度,自覺參加每周二、三的司機安全學習例會和單位組織的各種辦班、培訓、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駕駛技能與安全意識。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回場後的例檢制度和車輛保修制度,使車輛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杜絕機械事故的發生。
三)乙方在全年駕車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特別是春運和安全月期間必須嚴格做到“一要、二嚴、三檢、四勤、五掌握、六不開、七慢、八不準”。特別要做到駕車時“八不”,即不超速、不超載、不強行超車、不越線、不疲勞駕駛、不駕車接打電話、不開帶病車、不麻痹大意。做到杜絕重大和特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保證做到無安全責任事故、無群體性事件、無群體性中毒事故,並向甲方提交一份《春運安全行車保證書》,以確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