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治理工作方案
篇一: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聞喜縣發展和改革局
關於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創造整潔優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環境,根據聞喜縣經濟工作會議和“兩會”精神,縣委、縣政府決定在縣城范圍內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為確保活動順利開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縣開展紀律作風整頓活動為契機,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及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城市管理工作,按照“統一組織、分工協作、全民動員、綜合治理”的原則,圍繞一個目標,完成四大任務,實現四大變化,實施五個階段,確保五項措施,大力整治城市綜合環境,徹底根治“亂搭亂建、亂停亂放、亂堆亂倒、亂貼亂畫”等八亂現象,努力使城市環境面貌發生顯著變化,人居環境得到明顯改善,人民群眾生活質量進一步提高。
二、整治范圍
環衛處丁字路口至黨政街十字路口發展和改革局、物價局、科技局)。
三、整治目標
緊緊圍繞“城市美化再上檔、城市亮化再提升、環境衛生再改善、城市交通要通暢”的目標,進一步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創優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形象。
四、整治任務
此次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突出重點,猛攻難點,標本兼治,重點完成“治臟、治亂、治堵、治噪”四大任務。一是治臟。對城市主幹道、公共場所隨意傾倒垃圾、污水、小街小巷、居民社區、城中村垃圾無人過問等環境衛生差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二是治亂。對城市戶外廣告隨意設置、店鋪門牌粗制濫造、玻璃櫥窗亂貼亂畫,早攤夜市、流動攤點占道經營、臨街門店外經營、臨街樓體破爛不堪,未經許可亂搭亂建等問題,進行集中整治。三是治堵。對城市交通中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闖紅燈、闖禁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