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保證書
篇一:安全出行承諾書
出行承諾書 承諾人在與其他承諾人共同出行之前已知道瞭出行計劃及行程安排,充分瞭解出行可能出現的各種意外風險。在自願選擇參加本活動時,做出並確認遵守下列承諾。:
一、 承諾人與其他承諾人及其近親屬所組織的活動是自由集約式的活動,因共同的愛好和理念自由組合,自主活動,承諾人根據自己的能力參加活動,並自主關註自身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活動中,出行人員之間有相互關心幫助和遇險施救的道義責任,除因其他出行人員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他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外,由於承諾人自己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均由承諾人自己承擔,同時放棄對其他承諾人及其近親屬提出民事賠償的權利。
二、 出行活動組織者是活動項目的信息提供者,也是參加活動的隊員,受全體出行人員委托,組織者按全體出行人員最終確定的方案活動。在活動中,組織者僅對活動的計劃行程負責,並向出行人員謹慎提醒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註意事項,但不對出行人員在活動中的事故承擔責任因組織者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承諾人自行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並對活動中的事故風險自負其責。
三、 活動中,車主及駕駛員是受全體出行人員的委托無償提供出行車輛及駕駛服務的出行人員,其車輛及駕駛服務為全體出行人員所共享。活動途中意外發生交通事故給承諾人造成傷害的,除非經鑒
定事故確系故意行為所致外,承諾人放棄對車主及駕駛員的損害賠償請求;作為損害救濟,意外事故造成車輛受損或承諾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按車損保險或駕乘座位保險賠付,並以此為限,承諾人不要求其他出行人員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四、 活動中,意外事故是由承諾人及承諾人近親屬之外的第三者責任造成的,則由第三者負責對受損車輛及受害隊員包括本人)賠償,所有承諾人有協助義務包括協助調查、作證等)。
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各出行人員自行購買。
承諾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