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勞動合同的年齡
文章分類:專題作文
你也會想看的:喂鴿子作文
篇一:訂立勞動合同須知
訂立勞動合同須知
一、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保證向對方提供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找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和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四、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五、用人單位可與勞動者訂立崗位、培訓或者保密等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六、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註冊地址:經營地址:
乙 方: 性 別:居民身份證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月日 傢庭住址及郵編:戶口所在地: 緊急聯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