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文明執法心得體會
篇一:心得體會-
心得體會
最近學習瞭監獄組織的公正執法的教育講座使我明白當前監獄工作面臨重大的挑戰:首先,從監獄外部環境上分析,我國社會正處於轉型和發展的關鍵時期,人民內部矛盾凸現,刑事犯罪高發,藏獨、疆獨等分裂分子與國外反華勢力相勾結,不斷制造事端,進行滲透破壞,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和破壞國傢安全,國際人權鬥爭日趨尖銳復雜,監獄工作一直被西方敵對勢力列為對我國實施人權攻擊的主要目標;其次,從監獄自身建設分析,當前監獄罪犯關押量居高不下,罪犯構成日趨復雜,而監獄的設施裝備和警力配置嚴重不能滿足需要,安全穩定的排查、防控、應急處置和領導責任制“四個”長效機制,人防、物防、技防“三道”防線和基層基礎工作還不能適應監管改造罪犯的需要,監獄體制改革雖在全面、系統的展開,但在改革過程中,仍暴露出許多問題,亟待進一步完善;再次,黨和國傢對監獄工作提出瞭更高更新的要求,廣大人民群眾對監獄維護社會穩定,嚴格、公正、公平、文明執法寄予厚望。
面對這一系列的挑戰,作為一名監獄人民警察,我們不但需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明確和牢記監獄工作的重大責任,堅決貫徹執行黨的監獄工作方針政策,繼續深入推進監獄體制改革,更重要是,我們必須在日常的監管工作中切實做到嚴格執法與文明管理並重。
我國著名學者費孝通曾說過:“監獄是社會的窗口。有什麼樣的監獄就會有什麼樣的社會,監獄可以折射出社會的文明程度”。在實際工作中,有些警察抱怨嚴格執法與文明管理相互矛盾,有些警察假
借文明管理而不敢嚴格執法,對罪犯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松,有些警察披著文明執法“外衣”,行不文明之實。總之,他們都往往把嚴格執法與文明管理分割開來,重一輕一.從而形成瞭兩種錯誤的傾向:
一、隻講文明依法管理,不講嚴格執法
隨著社會法制的不斷健全, ,罪犯的合法權益保障制度日益完善,表面看起來,監督民警執法行為的法律條文愈來愈多,約束民警自身行為準則的紀律愈來愈多,民警的工作壓力逾來逾大,執法水平要求逾來逾高,監獄在一些會議上也都公開要求民警不得體罰毆打罪犯.於是,許多民警認為,如今的罪犯不能打、不能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管少一份責任、寬管少出問題,普遍存在不願管、不敢管、不能管的思想,不敢於大膽、嚴格管理罪犯.具體例證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