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綜治目標責任書
篇一:2014年度政法綜治維穩工作目標責任書
2014年度政法綜治維穩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不斷深化“平安乾縣” 建設,不斷提高政法綜治維穩工作水平,2014年度要重點完成以下工作目標任務:
1、無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個人極端事件。
2、社會治安滿意率達到98%以上。平安建設知曉率達到100%。
3、交通肇事死亡人數同比下降;無刑事發案村;完成“853”工程規定的目標任務,“紅袖章”平安志願者隊伍人員補貼和工作管理制度健全落實。
4、社會矛盾排查化解機構、機制、臺賬健全,矛盾糾紛排查率達到99%以上,化解率達到97%以上,重大不穩定因素化解率達到87%以上,以案定補全部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全覆蓋,對重大決策事項應做到應評盡評。
5、法院上訴發改案件,受理1000件以下的,發改率控制在1%以內;1000-2000件的,發改率控制在1.5%以內;2000-3000件的,發改率控制在2%以內;3000件以上的,發改率控制在
2.5%以內,執行案件執結率達到95%以上。檢察機關公訴案件起訴比率88%以上,自偵案件偵結率95%以上。公安機關批捕率達到95%以上,交通肇事死亡人數同比下降,建立分析研究及報告制度;命案破獲率100%,無執法安全事故發生,無執法非正常死亡人員事件發生。
6、建立完善領導幹部包抓聯系點制度,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全年下基層調研不少於10次;政法工作者聯系村全部落實,入戶率達到100%,重大違法違紀責任案件發生。
7、本年對閑散和有不良行為青少年技能培訓不少於200人;加大鎮區戒毒工作力度,力爭實現吸毒人員監管率100%的目標。
8、落實管理人員,完善工作制度。按規定配齊鎮綜治維穩中心人員,工作制度和工作資料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