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施工應急預案
篇一:市政工程建設應急救援預案
市政工程建設應急救援預案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環境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市政工程建設的實際,制定施工生產安全、環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為瞭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局施工生產安全、環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局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項目部設置應急預案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職責
1、局應急救援小組接到工地重大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赴現場負責指揮組織搶救,同時將事故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
及政府有關部門。
2、指揮現場應急救援組織,首先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協同現場保護好事故現場。
3、負責協調指揮調動項目二級應急救援力量,包括應急物質資源和人員支持、技術支持,全力保障應急行動的順利完成。
4、協助和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