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營店合作合同書
篇一:專賣店合作協議書1
三安五常大米專賣店萬店連鎖 專賣店合作協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 黑龍江三安米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用戶編號: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依據有關
法律法規,就乙方經特許加盟、銷售三安系列產品並成為 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和內容:
1.本協議期限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依照協議約定合法經營,相關評價指標合格,並且達到甲方續約標準的,可在協議期滿之前30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約申請,通過雙方協商,簽訂新的加盟協議。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在區域內,開設甲方產品的專賣店。
2.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具有合法經營相關證照或成為甲方的專賣店後、正式開始經營活動之前辦理營業執照等合法手續。如在本協議期限內,乙方違法經營導致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乙方自行註銷,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甲方有權利根據自己的發展戰略,制定和調整市場開發、產品銷售、價格體系等經營方面的規章制度,並要求乙方遵照執行。相關調整內容甲方應當及時書面含電子信函方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權監督管理乙方在代理銷售三安超有機食品期間的經營行為。對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所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以及違反甲方相關制度的行為,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資格、終止協議等處罰。
5.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合法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產品檢驗報告等證照復印件,以利於乙方開展經營活動。
6.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傢食品質量標準》和《三安食品質量安全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