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詳有略的寫人作文
篇一:作文教案詳寫和略寫
[目標要求]
寫記敘文,不管記敘何人、何事,文章應確立一個明確的中心意思。中心意思一確定,要根據表現中心意思的需要去選擇材料,有詳有略地記敘。
[寫作指導]
寫記敘文如何才能做到“有詳有略,詳略得當”呢?必須在這三個方面下工夫。
一、弄明白什麼是詳寫和略寫
所謂詳寫,是指對能直接表現中心意思的主要材料加以具體的敘述和描寫,放開筆墨,寫得比較充分;所謂略寫是指對雖與表現中心意思有關但不是直接表現中心意思的材料,少用筆墨,進行概括式的敘述。
二、弄清楚詳寫和略寫的關系
在一篇文章中,詳寫和略寫是對立統一、相輔相成的。沒有“詳”,就無所謂“略”;沒有“略”就無所謂“詳”。詳寫的內容必須是主要的,次要的不能詳寫,否則文章就羅嗦、冗長,材料堆砌,淹沒瞭中心意思;但詳寫必須有略寫配合,略寫補充詳寫,使文章繁簡適當,重點突出。可見,詳寫和略寫是兩種互為補充的表達方法。一般地說,詳寫經常用來表現“點”的情況,反映事物的深度;略寫則往往概括“面”的情況,反映事物的廣度。
三、如何確定詳寫和略寫
在一篇文章中,哪些地方應濃墨重彩細加敘述和描寫,哪些地方隻要一筆交代,這不是根據寫作者掌握材料的多寡來決定的,也不是根據個人的喜好來決定的。確定哪些地方應詳寫,哪些地方要略寫,這是有原則的。簡括地說:最能直接的、具體生動地表現文章中心意思的地方要詳寫;同表現中心意思有些聯系,完全不寫,就會對主要方面有影響——或者使情節不完整,或者使內容顯得單薄,或者使詳寫部分缺少陪襯,這些屬於不能不寫但又不必詳寫的,就要略寫。學生作文,在處理詳略的問題上,容易犯兩種毛病:一是掌握的材料多,就多寫、濫寫;掌握的材料少,就少寫,或不寫。二是喜好的、熟悉的就多寫,反之則少寫,或不寫。譬如不管與表現中心意思是否有關,總要有幾句景物描寫,有時甚至一寫一大段。這些都應提醒學生在寫作中加以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