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裡的奇案,讀後感
篇一:《洞穴奇案》讀書筆記
《洞穴奇案》讀書筆記
一.本書背景
1949年,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L.L.富勒在《哈佛法學評論》上提出瞭一個虛擬的人吃人案件,這個名為“洞穴探險”的案例後來被稱為“史上最偉大的虛擬案例”,“五名洞穴探險人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瞭維生以待救援,大傢約定抽簽吃掉其中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餘四人。威特摩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簽前又收回瞭意見。其他四人仍執意抽簽,並恰好選中瞭威特摩爾做犧牲者。獲救後,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並被初審法庭判處絞刑。這是美國20世紀法理學大傢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學評論》上發表的假想公案。富勒還進一步虛構瞭最高法院上訴法庭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這一著名的公案成瞭以後西方法學院學生必讀的文本,並在此基礎上演繹出瞭更多的公案。1998年,法學傢薩伯延續瞭富勒的遊戲,假設五十年後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針對這個案子各自發表瞭判決意見。
二本書簡介
《洞穴奇案》雖然是一個虛擬的案例,但書中十四個觀點反映瞭20世紀不同流派的法哲學思想。在我們看來,對被告人的認定要麼是有罪,要麼是無罪,但本書的作者包括富勒)卻能從不同的角度對被告人是否有罪或是否應當受到刑事處罰進行瞭多角度的分析,從而衍生出瞭十四個判決觀點。這些觀點中,有的認為應嚴格適用法律條文不應有例外;有的認為應探究立法精神,從目的解釋的角度來分析出他們無罪;有的認為根據常識可以判定被告人無罪;還有觀點認為這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更是一個法律與道德的兩難選擇,從而拒絕作出裁判。薩伯所虛擬的九位大法官更是從緊急避難、法律解釋、犯罪意圖、刑事處罰性、生命的價值、囚徒困境、社會契約等不同角度進行瞭周密而詳細的分析,個個觀點明確、論點充分、論證嚴謹,讓人感覺大法官們的結論在法律上都是天經地義,但結論卻相差甚遠。
三.作者簡介
富勒Lon Fuller):美國德克薩斯州人,曾就讀於斯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