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鳴鶴的寫景作文
篇一:鳴鶴鎮——上林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
規 劃 文 本
1.規劃總則
1.1 規劃目的
為保護和利用鳴鶴——上林湖風景名勝區的風景名勝資源,為撫育和發展風景區的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為
慈溪市發展旅遊和第三產業能夠科學和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規劃。
1.2 規劃依據
件);
2. 《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國發[1985]76號文件); 3. 建設部《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實施辦法》(1987年8月15日); 4. 建設部:《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規定》(建設部建城[1993]848號文件); 5. 建設部:《中國風景名勝形勢與展望》綠皮書 (1994年3月4日); 6. 國務院:《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1994年3月25日; 7. 國務院辦公廳文件:《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發辦[1995]23號文件); 8.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浙江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1996年7月8日); 9.《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12月26日);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1982年11月19日); 11. 國務院關加強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 (國發[1997]13號);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 1. 《國務院批轉國傢城建總局等部門“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工作報告”的通知》(國發[1989]38號文
13. 浙江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1997年12月31日);
14. 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管理條例; (1999年7月30日); 15. 慈溪市城市總體規劃; 16. 鳴鶴鎮總體規劃; 17. 慈溪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18. 慈溪市城鎮體系規劃; 19. 國傢標準《風景名勝規劃規范》(G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