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法律心得體會
篇一:中學生學習憲法心得體會
中學生學習憲法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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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瞭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傢權力的設置和行使進行瞭規范,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范。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傢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傢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傢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傢權力的目的。國傢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為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再者,國傢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傢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傢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為瞭既發揮國傢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傢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傢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傢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於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於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傢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傢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憲法》的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傢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瞭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權的明確規范。對於國傢>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想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除瞭做到不侵害公民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認真履行職責,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