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評語
篇一:美術綜合評價方案
美術綜合評價方案
一、 指導思想
在美術學習過程中,以學生發展為本,激發創造精神,發展美術實踐能力,形成基本的美術素養,陶冶高尚的審美情操,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因此在期末美術評價時,弱化評價的甄別與選拔功能,建立多元化的評價方式,構建一種全面的、完善的、重過程的、重創新的美術教學評價體系,從而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新課程標準》指出“為學生全面發展而評價”,這一理念簡約而明確地要求教師構建一種全面完善的、重過程的、重創新的教學體系,而美術評價也不例外,作為美術教師,同樣要以教學目標為依據,關註對學生學習目的、態度、審美意識的評價,註重學生想象力和創造力的發展與評價。
二、評價目標
1、通過全方位動態評價,重視對學生的個性化與創新精神的培養,采取多種評價方法,使學生思維的流暢性、靈活性、獨創性得到發展,並重視學生實際能力的培養,肯定學生的進步與發展。註重學生的知識學習水平以外,必須註重學生的學習能力與情感的評價。
2、通過有效的評價,改進教師的教學方法,創新教學方式,從而使教師的教學方式更加靈活,使學生的學習更具有主動性與創造性。
3、通過學生喜聞樂見的評價方式,著力於學生的內在情感、意志、態度的激發,使得學生在學習活動中,更多的體驗美術學習的樂趣,進一步培養學生的審美情趣,促進學生的發展。
三、評價內容
以新課程理念為指導,從美術學科的特點及學生的實際情況出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總目標的要求,對學生的學習態度、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書畫特長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1、造型表現:運用多種材料和手段,體驗造型樂趣,表達情感和思想的學習領域。
2、設計應用:運用一定的物質材料和手段,圍繞一定的目的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