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位的親情作文
篇一:錯位的親情
錯位的親情——吉林通化市“串子”賠償案
〖案情介紹〗
1981年10月29日,趙盛強妻子宮克在通化市人民醫院產下一男嬰。按院方規定,男嬰放在嬰兒室看護。3天後將嬰兒抱回,趙盛強夫婦給抱回的男嬰起名趙達。2000年趙達考上瞭吉林大學。2001年趙達在學校獻血,經驗血血型鑒定是AB型,他打電話告訴瞭父母。而趙盛強和愛人宮克的血型都是B型,不可能生出AB型的孩子。為此,三人又分別做瞭一回血型鑒定,結果仍是對不上。夫妻二人因此懷疑是醫院給抱錯瞭孩子,決定背著趙達找一找當日同院的產婦。但是,醫院的檔案在一次洪水中被沖走,無法查找。費盡周折,夫婦二人終於查明,當時與他們鄰床的孫華東夫婦的兒子孫超酷似趙盛強。隨後,趙傢和孫傢共六人作親子鑒定。2002年1月底,經過遼寧省公安廳DNA親子鑒定,趙達與趙盛強夫婦沒有血緣關系,孫超是趙氏夫婦的親生兒子,而趙達與孫超的父母孫華東、李愛野卻沒有血緣關系,從而引發“串子”“尋子”事件。盡管經過多方尋找,趙達的親生父母及孫華東夫婦的親生兒子至今毫無下落。此一“串子”後果系通化市人民醫院疏於管理所致。
通化市政府還專門成立瞭尋親小組,尋親小組的工作開始還挺順利,他們通過戶籍查找到當天在人民醫院有7個產婦生瞭男孩,於是小組工作人員對每一個人的居民身份證的編碼進行瞭檢索,通過檢索的情況看,這7個嬰兒分佈在全區的7個派出所之中。孫華東在公安局確定的這7傢中發現,一位姓田的孩子長得很像自己。現在他的父母正在給他辦理出國手續,但是如果要確認這個孩子的身份還要經過DNA親子鑒定。尋親工作到此發生瞭改變,在這起串子案中所涉及的幾個傢庭都有一個共同的想法,那就是寧可自己抱串瞭孩子也不願意配合調查,原因是他們不想找麻煩。
2002年6月9日,趙、孫兩傢人分別以侵權為由將通化市人民醫院告上法庭,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法院受理瞭此案。其中趙盛強夫婦要求醫院承擔尋親費用45萬元,給付21年來撫養、教育趙達的費用185萬元、精神損失費50萬元;孫華東夫婦則要求醫院找回他們的親生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