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動天讀後感,作文
篇一:孝經讀後感
百善孝為先
——讀《孝經》有感
“百善孝為先,常回傢看看”,這是今年春晚給出的一副春聯。孝,自古以來便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孝經》中,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於孝”;“教民親愛,莫善於孝”;“夫孝,德之本也”。孔子為人子女,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法則,是應該身體力行的。
自古以來,孝感動天的故事數不勝數。每次看到電視上播出天仙配這類講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時,很多人是被他們之間的愛情感動,其實,這個故事的最初向我們講述的,是董永賣身葬父,體現的就是這個“孝”字。
董永,相傳為東漢時期千乘人,少年喪母,因避兵亂遷居安陸。其後父親亡故,董永賣身至一富傢為奴,換取喪葬費用。上工路上,於槐蔭下遇一女子,自言無傢可歸,二人結為夫婦。女子以一月時間織成三百匹錦緞,為董永抵債贖身,返傢途中,行至槐蔭,女子告訴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幫助董永還債。言畢凌空而去。因此,槐蔭改名為孝感。
一個小夥子,父親死瞭後沒有錢給父親置辦喪事,自己把自己賣瞭,這是任何人都難做到的。董永做瞭,成瞭古今人們稱道的大孝子。也因他的所作所為,感動瞭幾千年,孝感這地方也因此而名揚四海。
“孝”是尊敬長輩,侍老奉親,指子女對父母謹應盡的義務,包括尊敬、撫養、送終、祭祀等等。因此,“孝”作為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首先是一種社會道德準則,用於處理傢庭中長輩同子女之間關系;然後,隨著中國社會文明的發展而不斷地豐富和賦予新的內容。
一個人不愛自己的父母,怎麼可能愛他人,愛國傢呢?《孝經》雲:“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弟子規》說:“首孝悌,次謹信”。《論語》說:“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人之本與。”
生我者父母,養我者父母,父母給予我們一切,沒有父母偉大無私的愛,我們很難健康地成長,父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