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考實施方案
篇一:月考實施方案
新堰月考實施方案 2013-2014學年度第二學期)
以考促教、以考促學、以考促進。月考是單元章節過關的延伸和具體操作,定期的月考能檢查教師和學生近期的教與學的效果,幫助教師和學生及時發現教與學等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反饋教與學的信息,強化師生的競爭意識、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培養學生刻苦學習的良好習慣,促進教師和學生共同改進,從而提高我校教學質量。
一、 領導小組:
組 長:楊立平
副組長:倪篤文 呂全新 嚴碧文
成 員:嚴碧文 謝義勝 謝蓮秀 汪艷芳 馬清蘭
二、月考安排
1、月考時間:每學期舉行兩次月考,分別為期試的前一個月和期末考試前一個月舉行,具體時間見通知。
2、考試科目及參加班級:所有班級都參加月考,考試科目為:一、:語文、數學;三至六年級為語文、數學;三至六年級英語分兩次進行抽考。
3、試題內容:月考內容以本月的教學內容為主。教師可以對平時作業中容易出錯的知識點、方法以及上次考試中學生出錯較多的問題進行滾動考查。
4、考試難度:月考應以課程標準為依據,以課本例題和習題為基本素材,兼顧我校學生的實際水平,主要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應按照基礎題占60%,中檔題占30%,較難的題占10%的難度值命題。
5、命題制卷:由教務室負責組織試卷或各科組長負責安排科任教師命題。教師要嚴格按照要求命題,避免出現偏難怪題。教師命制的試題須是電子版,題量應保證學生(轉載自:www.BdfQy.Com 千 葉帆 文摘:月考實施方案)按期中、期末考試時間內完成答題,教師所制試卷於月考前一周交到各科組長處,各科組長負責收齊試卷並於當天交教導處以便及時印制試卷。采納每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