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級語文作文評分標準
文章分類:學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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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四年級作文評分標準
四年級作文評分標準 字體(A) 7分)
橫平豎直 沒有勾畫 沒有塗抹語句(B) 7分)
沒有錯字 用詞準確 語句通順 內容(C)6分)
內容具體 詳略得當描寫生動 中心(D)5分) 積極向上備註:
1、 A項勾畫塗抹1—2處不影響卷面不扣分;3處以上扣一分,以
此類推。
2、 B項錯字1——3處不扣分,3處以上扣一分。語句不通順1—2
處不扣分,超過三處扣一分。
3、 A 項B項基礎分3—4分;C項基礎分為2分;D項基礎分為3
分。
4、 錯別字圈出要在旁邊寫出正確的字必須正楷);
不通順的句子要用“——”標出,並說明如何修改;
優美語句用波紋線標出,並指明好在哪裡。如“太感人瞭!”“很生動!”等。
6、如有瞭3處詳細眉批,可以文後不寫總評;沒有眉批必須有
總評。
7、 一類文 25——24分;二類文23——22分;三類文21——20分;
四類文19——17分;等外文16——10分。 請閱卷老師明確:
批改作文,不是得一個分數,而是讓學生明確努力方向。 因此,
請用欣賞的眼光,看待學生的習作——您的一點認可,是孩子愛上寫作的契機;
請用負責的態度,批閱學生的習作——您的規范書寫,會為孩子樹立榜樣。
平時大作文的評分標準:
測驗、考試評分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