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
篇一:交通安全責任書
京新二項目一工區2015年道路交通安
全責任書
各施工單位: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關系員工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的穩定。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確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強化“珍愛生命、平安出行”的責任意識,促進全線交通安全警示周活動,特下達責任書:
一、堅決貫徹執行《道路安全法》和相關部門有關道路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有關文件會議的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明確責任,認真落實交通安全責任,促進工作落實。
二、成立道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施工單位行政負責人是交通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道路安全生產負全面的組織領導管理責任,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建立落實包組聯系制度以及安全工作制度,要與本管段的車主、駕駛員、農機人員、維修人員簽訂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強化措施、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三、強化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以創建“安全警示”活動為契機,堅持每月開展一次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道路安全常識和業務技能、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單位及總包部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增強駕車人員的安全行車意識和責任感,全面提高群眾的安全
防范意識,做到警鐘長鳴。
四、加強道路路面監控管理。實行分塊負責,按區域負責包幹、加強源頭管理,消除安全隱患。嚴禁機動車輛超載、人貨混裝、超速行駛、違章載人等違章行為,嚴厲打擊酒後駕車、無證駕車、無牌車、報廢車、未年檢車輛上路行駛,督促車主加強車輛技術保養與維修,按時參加年檢,保持車輛技術性能良好。加強對轄區內公路的養護、整治和監管,以保證公路暢通,確保車輛和行人安全。
五、強化重要時段路段的安全監管工作。對迎接上級領導檢查、工地施工高峰期,各施工單位要有責任人帶隊上路巡查,進行安全監管,對車輛超坐的人員要做好分流。堅決糾正和查處各種車輛違章行為,消除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