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試卷評語
篇一:數學期末考試評分標準
數學期末考試評分標準
一、 填空題,答案錯或不完整全扣。
二、 計算。
筆算:計算過程對,答案抄錯或漏下扣0.5分,計算過程錯,不得分。兩步豎式計算扣分標準視同遞等式計算
遞等式計算,答案錯誤不給分。要求簡便計算的,方法不對,結果正確,得一半分數。
解方程:“解”字個別漏下不扣分。全部漏寫的扣1分。答案錯不得分。
三、 選擇題需按要求填寫序號,否則不得分。
四、 操作題
1、 測量長度或者角度時,允許有±1毫米、±1°的誤差。畫圖
也是如此。)
2、 作圖題提倡要保留作圖痕跡,不保留痕跡也不扣分。
例如作高時的直角符號,圓的圓心、半徑等)
3、操作題線圖不標準,意思正確得一半分。
五、 解決問題。圖形計算、文字題、應用題)
1、
2、 一步計算,算式正確,答案錯扣一半。 兩步或多步計算,過程對,最後一步答案錯得一半分數,過程
中若答案錯不得分。
3、
4、
綜合算式正確,答案錯得一半分數。 一年級以上要寫單位,寫錯或漏下每個扣0.5分。以上
要寫答,漏下每個扣0.5分。 註:當與教研室下發的評分標準有矛盾時,以教研室的為準。
計算結果不是最簡分數的扣半分。




